皇陵守墓日常_第63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63节 (第4/5页)

官吏,夏小桥忍不住将邪恶的双手,伸向了南书院这个读书人的摇篮……

    ??不过,当着人家山长的面儿,夏小桥当然不能直接说:亲,我看你那些学习不太跟得上的学生就没必要再寒窗苦读了吧?反正也考不上,不如跟我去混官场吧?万一混成封疆大吏了呢?县令虽小也算官儿呀!

    ??要按照夏小桥的意思,南书院一百个学子里,起码能拉出来九十个现成的储备干部出来,要知道,这个时代的官员选拔,中央一级的,那必须没有这些贫寒学子啥事儿,人家都是各种走门路推荐上去的“权贵子弟”,寒门的,抱歉,从下面慢慢熬上来吧!熬得胡子花白了,看能不能熬个郡守出来,就算是到头了。能熬到封侯拜相,简直可以纳入一个朝代的奇迹了!

    ??剩下的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呢?

    ??运气好的,被征辟为各级长官的幕僚,运气差的,或者去做门客,或者回乡当个教书先生,总之,对于这些将学问二字看的比天大的书生们而言,哪怕穷到要饭呢,万不得已,也是不肯去做粗鄙小吏的。

    ??身在这样一个年代,夏小桥当然不敢挑战这么顽固又强大的社会阶级观念,但是,属于现代人的灵活头脑,让他迅速想出了好些个贱招来对抗这些顽固思想。

    ??读书人不愿意去沾染那些粗鄙小吏的差事?没关系,作为城主,我绝对尊重学者们的意愿!不过,作为学者,大家应该不介意在城主府开办的官吏培训班上个课,教化愚民吧?

    ??还有那些无辜可怜的孩童,没钱读书,城主大人好心给开办了一个免费的识字班,让这些孩子们能多认识几个字,这学堂也正缺几个教书先生呢,诸位心怀天下的大儒,应该不介意让学生们来这样的识字班代个课吧?

    ??不肯亲自出面没关系,在夏小桥看来,这些德才兼备的饱学之士,就像是点豆腐的时候那些卤水一样,只需要一点点做引子,自然就能带出来一大片粗通文墨的学生来。反正,他对于官吏的考核也不是要求人家能做多大的学问,只要能认识常用的字儿,为人踏实肯吃苦,还要心怀百姓,勇于接受新兴事物,那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??做官做官,官都是慢慢做出来的,不像做学问,没有天赋,做到死也就是个酸儒。做官,归根结底看的是情商,所谓“治大国如烹小鲜”,情商高,自然能弥补智商上的不足,自己不会,还不能招揽各方面的专家集思广益吗?

    ??听到夏小桥这个请求,杨邺仿佛早就猜到了一般,不但十分痛快地将各位执教座下的得意门生一一唤来,现场指定了十来个学子作为书院代表去各个识字班上课。可以看得出来这些被山长亲口委派了任务的学子们还是非常自豪的,教书育人,应该可以说是这个时代除了当官之外,最值得称道的职业了。

    ??不仅如此,仿佛知道夏小桥目前的困境似得,杨邺将这批得意门生放出去之后,又特别命人唤来十几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大的学子,这些都是这些年一直在学院里读书的寒门子弟,因为战乱回不了家乡,又不想折节去豪强门前讨饭,只能一路跟着学院来到了青城,现在给学院里的执教们打打下手,闲着也是无事,杨邺本来就一直琢磨着怎么替这些寒门学子谋个出路,又恰好欠了夏小桥这么大个人情,索性将这些学子推了出来,可谓是一举两得。

    ??“夏城主,这些都是我们南书院这些年来培养出来的饱学之士,南书院托夏城主的福,在这乱世中谋求了这一方安稳之地,也没有什么可报答的,唯独我们这些读书人还勉强能认识几个字,这些学子们也早已到了考官的年纪,只可惜遭逢灭国之乱,如今也没个着落,今日,我便将他们交给城主大人了,若是能跟着城主大人匡扶正道,平乱安民,也不枉费他们苦学一场。”

    ??“山长高义!那夏某就厚着脸皮将各位师兄收下了,各位请放心,我夏小桥所作所为,无一不是为了让天下苍生能够安稳和乐,有一口饱饭吃,百姓安居乐业,绝不辜负各位今日高义!”夏小桥没想到杨邺竟然能做到这一步,之前倒是他有些小心眼了,看来,真正的名士大儒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,还是站得很稳的,只要是于天下百姓有益的事情,这些名士们也不是非得像那些清贵子弟那样装逼。

    ??“呵呵,夏城主客气了,读书人也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,也能看到听到老百姓的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子。”杨邺抚了抚胡须,笑眯眯地看着夏小桥,“自北越灭国后,天下战乱,我等一路从雁南山长途跋涉来到这青城,沿途饿殍遍地、百姓流离,可是,到了青城我等才知道,这天下,毕竟还有真心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大能人的,老夫信你,学院里这帮学子们也信你,我等教书育人,亦不过是想要教化百姓、造福苍生,夏城主一心为民,我等也愿为附翼!”

    ??夏小桥想了想,终于站了起来,走到杨邺身前,正衣冠,郑重在杨邺面前行了个大礼:“杨先生,之前是小夏愚昧了,诸位高义,小夏铭记在心!定不负诸位期望,当匡扶正义、平乱天下,还黎民百姓一个清平盛世!”

    ??直到此刻,杨邺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